甘肃省

  • 地名: 甘肃省
  • 隶属: 甘肃省
  • 区划代码: 620000000000
  • 车牌代码: 甘A-甘P
  • 电话区号: 0930—0939、0941、0943
  • 生产总值: 13697.5亿元(2025年)
  • 人口数量: 2443万人(2025年常住人口)
  • 城市面积: 425800 km²
  • 气候条件: 温带大陆性气候、高原山地气候、温带季风气候、亚热带季风气候
  • 城市经度: 103.826308
  • 城市纬度: 36.059421
  • 城市别名: 甘、陇、陇右、雍凉
  • 政府驻地: 兰州市城关区中央广场1号

甘肃省,简称“甘”或“陇”,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,省会兰州市。位于中国西北地区,东通陕西,西达新疆,南瞰四川、青海,北扼宁夏、内蒙古,西北端与蒙古接壤。介于北纬32°11′—42°57′,东经92°13′—108°46′之间,总面积42.58万平方千米。截至2022年末,甘肃省下辖12个地级市、2个自治州。

甘肃地形呈狭长状,地貌复杂多样,山地、高原、平川、河谷、沙漠、戈壁,四周为群山峻岭所环抱,地势自西南向东北倾斜。甘肃地处黄土高原、青藏高原和内蒙古高原三大高原的交汇地带,气候类型从南向北包括亚热带季风气候、温带季风气候、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和高原山地气候四大类型。甘肃历史代表文化为“河陇文化”。

辖区

截至2023年6月,甘肃省下辖12个地级市(兰州市、武威市、定西市、嘉峪关市、张掖市、陇南市、金昌市、平凉市、白银市、酒泉市、天水市、庆阳市),2个民族自治州(临夏回族自治州和甘南藏族自治州) ;共有86个县(市、区),其中县57个(武山县、靖远县、山丹县、灵台县、玛曲县、临潭县、合水县、通渭县、岷县、西和县、临夏县、清水县、永昌县、会宁县、永登县、崇信县、卓尼县、碌曲县、正宁县、陇西县、广河县、礼县、永靖县、秦安县、夏河县、民乐县、榆中县、庄浪县、金塔县、庆城县、宁县、渭源县、成县、徽县、和政县、甘谷县、民勤县、临泽县、皋兰县、静宁县、瓜州县、环县、镇原县、临洮县、文县、两当县、康乐县古浪县、高台县、泾川县、景泰县、迭部县、华池县、舟曲县、漳县、康县、宕昌县、临潭县)、自治县7个(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、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、东乡族自治县、天祝藏族自治县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)、县级市5个(玉门市、敦煌市、华亭市、合作市、临夏市)、市辖区17个(城关区、崆峒区、白银区、秦州区、七里河区、甘州区、平川区、麦积区、西固区、凉州区、武都区、安宁区、金川区、安定区、红古区、肃州区、西峰区);全省共有1229个乡(镇),其中镇892个、乡305个、民族乡32个;全省有街道办事处127个。

人口

2024年末,全省常住人口为2458.34万人,比上年末减少7.14万人,其中,男性人口为1247.17万人,女性人口为1211.17万人,人口性别比为102.97(以女性为100)。全年出生人口为19.69万人,人口出生率为8.00‰;死亡人口为21.92万人,人口死亡率为8.90‰;人口自然增长率为-0.90‰。0-15岁人口为473.06万人,占全省常住人口的比重为19.24%;16-59岁的劳动年龄人口为1492.20万人,占全省常住人口的比重为60.70%;60岁及以上人口为493.07万人,占全省常住人口的比重为20.06%,其中,65岁及以上人口为335.05万人,占全省常住人口的比重为13.63%。城镇常住人口为1397.03万人,比上年末增加28.98万人;乡村常住人口为1061.31万人,减少36.12万人;城镇人口占全省常住人口比重(城镇化率)为56.83%,比上年末提高1.34个百分点。

2025年末全省常住人口2443万人,比上年末减少15万人。全年出生人口16.3万人,人口出生率为6.65‰;死亡人口21.9万人,人口死亡率为8.94‰;人口自然增长率为-2.29‰。从性别构成看,男性人口1240万人,女性人口1203万人,总人口性别比为103.08(以女性为100)。从年龄构成看,16—59岁人口1471万人,占全省人口的比重为60.2%;60岁及以上人口515万人,占全省人口的21.1%,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337万人,占全省人口的13.8%。从城乡构成看,城镇常住人口1419万人,比上年末增加22万人;乡村常住人口1024万人,减少37万人;城镇常住人口占全省常住人口的比重(城镇化率)为58.08%,比上年末提高1.25个百分点。

经济

2024年,甘肃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002.9亿元,比上年增长5.8%。其中,第一产业增加值1621.7亿元,增长6.6%;第二产业增加值4436.4亿元,增长7.6%;第三产业增加值6944.8亿元,增长4.6%。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12.5%,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34.1%,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53.4%。按常住人口计算,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2825元,比上年增长6.5%。

2025年,甘肃省地区生产总值13697.5亿元,按不变价格计算,比上年增长5.8%。其中,第一产业增加值1773.0亿元,增长5.5%;第二产业增加值4558.2亿元,增长6.7%;第三产业增加值7366.3亿元,增长5.3%。